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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北外国语学院“红色五月,唱响校园”红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2012-04-24 14:51:43 来源:河北外国语学院育德学院 浏览:1086

关于举办河北外国语学院“红色五月,唱响校园”红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为了展示我院素质教育的优秀成果,为学生创建艺术实践舞台,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提高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鉴赏力和审美能力,由共青团河北外国语学院委员会主办,社团联合会携手院合唱团共同协办“红色五月,唱响校园”合唱比赛,通过本次活动,展现大学生校园文化风采,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精神,激发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学院的情感,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达到“人人都参与、班班有歌声、系系有活动”。本次活动内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以系为单位组织参赛队伍,每系至少选送一支参赛队伍,每支队伍不得少于50人,男生不得少于10人。

3、每支参赛队伍必须有一名指挥。

二、比赛要求:

1、歌曲以红歌为主,展现“爱国爱党爱校情怀”。

2、歌曲积极向上,适合大学生风格。

3、节奏整齐、音准正确、表现力丰富,具有一定的合唱艺术效果。

4、合唱队员、指挥表演准确,与伴奏音乐配合得当,表现形式富有创意。

5、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行动整齐,服装整齐,符合歌曲表现的内容。

三、比赛时间:20125

四、评奖办法:

本次比赛设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最佳创意奖1名,精神文明奖若干。

五、评分标准(10分)

1、精神饱满、富有朝气,体现师生风采,精神风貌好,上下场迅速。

2、服装整齐、统一。

3、节奏整齐准确、音准好、节奏感强,吐字清楚、声音和谐、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

4、人数达到规定人数范围。

5、歌曲艺术处理得当,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表现形式有创新。

6、指挥、合唱配合默契。

7、比赛采用10分制,取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并列名次,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六、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 427

2、报名方式:各系负责人将报名表交到各楼负责人处。

东 楼: 刘浩楠   建筑二系                  15133534222

西 楼 :兰祎辰   信息技术系                18232161195

综合楼:李若凡   国贸系       11随行1  13932163020

3、请各参赛队将参赛音乐一同报送。

共青团河北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2年4月23

序号

系别

歌曲名称

队伍名称

人数

报名表:

注:上交报名表时将此处填写完整并剪开交与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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