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保党组织的先进性,吸收更多优秀青年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使党组织成为培养先进青年学生的摇篮。同时也把“推优”工作做为我院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途径。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的推优入党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推荐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二十八周岁以下的在校团员均可作为学院的“推优”工作对象。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党的宗旨,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忠诚坦荡,是非分明,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3、 能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
4、具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具有良好的表现,积极主动的为学校、系和班级争得荣誉;乐于助人,热心为同学服务,与同学相处融洽。
5、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刻苦学习,全面系统地掌握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与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在班级中成绩名列前茅,本学年各门课程没有补考或重修等情况。
6、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能力较强,原则上在校、系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受到至少一次以上的奖励或表彰。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较为突出者优先考虑。
7、诚实守信,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日常生活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同学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8、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在逆境中克服困难,积极进取。
9、遵守校纪,勤俭节约,作风优良,没有铺张浪费、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
10、推荐对象所在宿舍本学年应是标兵宿舍。
二、推优入党程序
1、各系团总支推优入党程序
序号 |
流 程 |
负责部门 |
形成材料 |
1
↓ |
积极发动引导、鼓励、支持学生入党。 |
各基层团支部 |
|
2
↓ |
向本团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三次以上)。 |
各基层团支部 |
入党申请书 |
3
↓ |
召开团支部大会(实到团员数≥应到团员数的95%),介绍申请入党团员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优。 |
各基层团支部 |
①推荐对象个人书面材料②团员民主评议大会决议(以团支部为单位) |
4
↓ |
将各团支部推优名单及个人材料上报各系团总支。 |
各基层团支部 |
|
5
↓ |
成立领导小组,委托各系团总支对各团支部推优对象进行考察、培养。 |
团总支 |
考察、培养情况书面材料(见3.2) |
6
↓ |
召开团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核推优名单。 |
团总支 |
团总支委员会决议 |
7
↓ |
各系团总支将考察合格的推优对象的基本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资料上报院团委。 |
团总支 |
团总支“推优”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见3.4) |
8
↓ |
对确定为推优的对象进行群众座谈、党员谈话及审核推优名单。 |
团委 |
①谈话材料(见3.3)
②团委审核材料
③团委“推优”对象基本情况明细表 |
9
↓ |
审核通过的推优对象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填写完毕后统一交回交团委。 |
团总支 |
《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见附1) |
10
↓ |
由院团委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转交院组织部,并由其所在党支部进行考察、培养。 |
团委 |
|
2、处室推优程序
序号 |
流 程 |
负责部门 |
形成材料 |
1
↓ |
积极发动引导、鼓励、支持学生入党。 |
各推荐部门 |
|
2
↓ |
向本推荐部门团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三次以上)。 |
各推荐部门 |
入党申请书 |
3
↓ |
召开团支部大会(实到团员数≥应到团员数的95%),介绍申请入党团员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优。 |
各推荐部门 |
①推荐对象个人书面材料(见3.1)
②团员民主评议大会决议(以各推荐部门下设组织团支部为单位进行评议) |
4
↓ |
各推荐部门对推优对象进行考察、培养。 |
各推荐部门 |
考察、培养情况书面材料(见3.2) |
5
↓ |
各推荐部门召开会议,讨论审核推优名单。 |
各推荐部门 |
会议决议 |
6
↓ |
各推荐部门将考察合格的推优对象的基本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资料上报院团委。 |
各推荐部门 |
本部门“推优”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见3.4) |
7
↓ |
对确定为推优的对象进行群众座谈、党员谈话及审核推优名单。 |
团委 |
①谈话材料(见3.3)②团委审核材料③团委“推优”对象基本情况明细表 |
8
↓ |
审核通过的推优对象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填写完毕后统一交回交院团委。 |
各推荐部门 |
《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见附1) |
9
↓ |
由院团委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转交院组织部,并由其所在党支部进行考察、培养。 |
团委 |
|
三、各形成材料要求
1、推荐对象个人材料
由推荐对象个人准备,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系别、班级、现任职务、个人简历、奖惩等各方面信息。
2、考察、培养材料
(1)内容包括对学生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考察鉴定以及培养方式介绍。
(2)要有考察、培养人签名和本部门盖章。
(3)以A4纸打印版方式报院团委:宋体、小四号字体。
3、座谈材料
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谈话人、谈话对象、谈话内容、回答纪要等。
4、各系团总支(或各部门)推优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横向排版,以电子版形式及A4打印版方式上报团委)
﹍﹍﹍系(或部门)“推优”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 月 |
身份
证号 |
班级 |
现 任职 务 |
籍贯 |
家 庭住 址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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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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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团委“推优”对象基本情况明细表
系别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 月 |
身份证 号 |
班级 |
现 任
职 务 |
籍贯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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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推优”工作的若干细则
1、开展“推优”工作是我院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途径,院团委应经常性对团员开展党团知识的学习活动,使思想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并取得实效。各基层支部、各处室支部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发动引导、鼓励、支持学生入党。
2、申请入党的个人,可以把入党申请书交至所在团支部或所属组织直接管理部门,按照要求逐级向上审核推荐。
3、支部大会开展要求:
(1)投票前,推优对象无须向本支部同学作各种形式的演讲,推优对象可参与投票,本支部同学根据推优对象的日常表现进行投票。投票前主持人要先向大家介绍推优对象的基本情况、推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票过程的相关要求以及培养步骤等。
(2)投票时,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开票时需安排同学专门负责记票,唱票,监票。投票结果需注明实发的总票数,有效票,弃权票(空白票和没投的票匀视作弃权票),无效票(所投的人数超过推优名额的票视作无效票)以及各负责人的姓名,和各推优对象所得的票数。推出的人选的得票数必须达到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
4、在“推优”工作中,各推荐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推优”的基本条件进行推选,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团内生活和社会生活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向党组织推荐。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保证“推优”质量,并按要求完成好推荐材料。
5、院团委要经常向党支部了解“推优”对象的情况,并注意发挥其在团内生活中的作用。每半年对他们在团内生活中的表现进行一次考察,并把考察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6、对未被列入“推优”对象的积极分子,各级团组织要继续加以培养、教育,待条件具备后再向党组织推荐。
7、推荐对象因工作调动、升学等原因离开学院的,其考察材料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的单位或学校所在党、团组织。
五、材料上报要求
1、各团总支、各推荐部门请将《推荐对象个人书面材料(见3.1)》、《考察、培养情况书面材料(见3.2)》、《团总支“推优”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见3.4)》于2009年11月6日之前上报学院团委。
2、推荐对象经团委审核完毕后,由各团总支或推荐部门组织审核通过的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上报团委时附本人的入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