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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联合会组织管理制度标准


2012-05-03 14:23:08 来源:河北外国语学院育德学院 浏览:2358

一、总 

本学院大学生青年联合会(简称:青联)是在学院团委领导下,在院团委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大学生青年联合组织;是本学院大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群众团体。

二、竞选制度

1、青年联合会的成员有向本联合会推荐主席团候选人的权利。

2、青年联合会成员有对本联合会工作进行监督、讨论与提出建议的权利。

3、所要参与竞选青年联合会主要负责人的成员都要提交书面申请。

4、被确定为候选人后,要写演讲稿进行登台亮相、亮剑演讲。

3青年联合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所在本联合会的所有成员全体大会投票及团委的相关领导人选举产生,所在青年联合会的各个成员均有选举与被选举权。

4、青年联合会所举行的换届选举大会需通知团委相关负责本组织的领导人,院团委派出代表监督,如果没有通知团委相关负责的领导人,会议所选出的青年联合会负责人可不被承认。

三、青联例会制度

(一)、部长级例会
    1
、会议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
    2
、传达并上级部门重要指示及决定,各部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并拟定下周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商议解决的办法。
    3
、青联秘书部做好会前考勤、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

(二)、各部门内部例会
    1
、各部门内部例会每周一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部长拟定。
    2
、各部拟定好明确的开会时间后应上报主席。无特殊原因不得取消例会,如有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
    3
、会议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布置接下来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的重点。分配具体任务,保证责任到人。
    4
、各部门应认真做好例会记录,管理服务部存档。
  
(三)、青联全体成员会议
    1
、青联全体成员会议两周一次,会议由管理服务部负责通知。本着不耽误学习的原则,具体时间和地点为:星期二1210在综合楼前操场。如有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
    2
、由管理服务部负责考勤,出勤情况与青联年度考核评优挂钩。
    3
、管理服务部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
    4
、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累计满三次者,将由管理服务部记录在案,并给予警告;满四次者无论任何理由,则由管理服务部上交主席团,经审议视其自动退出;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5
、如因故实在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至少一天向管理服务部及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但次数超过四次者,将由管理服务部向主席团提交审议,将其除名。
    6
、与会者迟到10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管理服务部及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
    7
、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8
、会议记录须送秘书部存档。

四、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管理服务部统筹安排,由各部长落实工作。
    2
、认真负责本职工作,严格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3
、严格执行部长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部长直接向校团委申请,由部长负责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并向团委汇报活动情况。
    4
、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校团委申请,经同意后才能进行。

五、干事与成员评估制度
   
为了更好地坚持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宗旨,更好的监督青年联合会干事,确保干事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成员工作的成就感、自豪感和工作满意感,特制定本制度。青年联合会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全体干事进行日常工作考核。
   
考核对象:学院全体青年联合会干部。
   
考核方式:通过积分和青年联合会民主评议相结合,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团委批准做出决定。
考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考核细则:本联合会成员的基础分均为60分。

(一)、加分

1、凡能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的,被联合会采纳加2—3分。
    2
、凡能提出富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加4—7分。
    3
、参加活动一次为2分,参与组织策划并表现突出者加3—5分。
    4
、凡投稿(关于青联活动的被校内或校外刊物发表的)视稿子、刊物而定,加2——6分。
  
(二)、减分

1、青年联合会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扣2分。(因故不能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2、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时,物品分管人扣3分,并照价赔偿(按连带责任制赔偿)。

3、青年联合会在活动中违反纪律和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2分(口头警告)3分(警告)5分(劝退)。


六、青年联合会成员管理条例

1、联合会成员参加本组织的活动是必须佩戴工作证。
    2
、本联合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本联合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有事应事先请假,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四次予以退会处理。
    3
、成员必须服从本联合会安排,凡违反本组织章程及规章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4
、联合会每学年进行一次干事评优。
    5
、联合会成员必须遵守联合会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本组织形象。

6、青年联合会干部必须热爱本联合会的工作,忠于职守,遵守《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大学生青年联合会管理章程》与校规、校纪等。

7、青年联合会干部任职期间要不断提高自身文化修养,努力培养个人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

8、青年联合会干部在职期间必须以身作则,不得滥用职权、营私舞弊,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严重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9、青年联合会干部应按时参加例会,不得无故缺席,连续四次缺席者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宣布除名、通报全校。

10、青年联合会干部应积极配合主席团做好日常工作不得推脱、抵触。

11、在工作期间,青年联合会干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例会和适当的情况下提出。

12、青年联合会干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与主席团取得联系,不得自行解决。否则后果由相应关系人承担。

13、贯彻落实学校团委关于学生组织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

14、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要负责对全院各院级级学生组织以及各个院级社团联合会活动实施的管理、协调、监督等。

七、干事上任制度

(一)、干事上任规定
    每年九月末到十月初进行干事纳新,干事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考察干事活动中的表现,并且要接受团校的统一培训和考核。试用期后通过考核者方能转为正式干事。
  
(二)、退会规定
    1、干事的劝退或免职规定:
   
干事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可以予以劝退或免职:
   
1)思想作风不端正,道德败坏。

2)形象及个人素质不过关。

3)过两次挂科现象者。

4)纪律性差,玩忽职守,不能遵守本组织章程,经上级批评     

指正后仍不能改正;。

5)出现过重大违纪行为,徇私舞弊,损害集体利益。

6)不能胜任所任职务,情况属实者。

2、干事自愿退会规定:

干事因特殊原因提出退会,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部长提出书面报告,再由部长向主席汇报,经主席同意并报团委审批后方能生效,在退会之前要完成手头工作,退会后需将本联合会的工作证、资料等物品归还。
    3
、干事离开本联合会后,不能再以其在联合会职务的名义进行活动,个人履历表也不能填写相应的职务,本联合会也不得出示相关的证明。
                               
八、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一)、活动策划

     1
、联合会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形成文字。
    2
、活动方案及时手写及打印,经青年联合会主席审核通过,相关具体事项当场落实。
    3
、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青联特色。
  
(二)、活动实施
    1
、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2
、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热情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3
、日常服务活动落实专人与专门服务队负责,做到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
    4
、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成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作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5
、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联合会管理中心归档。
  
(三)、活动内容

有领导、有计划、有成效地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1、以扩大知识面,丰富课外生活,培养广泛的爱好与志趣,锻炼组织协调能力为主。

2、要为同学们素质的培养和成才创造良好条件,也为校园文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3、要健康、文明的举办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个性特长等多方面素质。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以成为我院团委与大学生青年联合会组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为目的而举办有意义、积极向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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