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1、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学生为增长知识,锻炼能力,丰富和活跃课余文化及生活,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是第一课堂的有效补充。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依据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2、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规和学院纪律及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同时社团活动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保证社团的健康发展。
3、社团必须接受学院归口单位的管理和指导。其归口指导单位是院团委。各系、负责人对由本系学生担任负责人的社团也应进行必要的指导。
4、学生社团的成员,应是在我院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
社团的成立
(一)、社团发起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
(2)有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
(3)完成制定章程、学期活动计划、机构设, 置等准备工作,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和范围、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及物质条件和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4)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之必要。
(二)、社团成立应履行下列手续
(1)由筹务组主要负责人持所在系介绍信到院团委提交申请报告、章程草案和发起人名单。
(2)经院团委初步审核后,由筹备组领取并填写《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登记表》和《社团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3)经院团委全面审查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登记表》和《社团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情况登记表》存院团委、院团委、学生处和社团部各一份。
(4)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公开会议形式宣布成立。
社团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置由各社团自行决定。社团组织人员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系别、年级、政治面貌、联系电话、住址等)须报院团委备案。
(5)、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中选举并报院团委同意,由院团委认可产生。
(三)、社团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院正式注册的学生,由系主任签字同意。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校规校纪。热心于社会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班级有一定威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
(1)有一门或一门以上功课不及格者。
(2)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3)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归口指导单位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4)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社团中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5)有其它违反院纪行为者。
(五)、学生加入社团必须履行如下手续
(1)学生社团成员必须是经学院正式注册的学生,要求加入社团必须向社团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社团成员申请登记表”。
(2)经院团委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加入。
(3)经同意加入后,社团成员应按要求在院团委进行登记,并填写“学生社团成员登记表”。
(4)学生社团要求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蕴蓄范围内组织有益于学生成才、活跃学生课余生活的活动。严禁社团进行经商性活动,严禁以社团之名组织同乡会。
6、学生社团自办刊物,要严谨、活泼,办刊前应申报院团委,经院团委批准后登记注册。不允许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
7、新学期第一周,各学生社团须向院团委上交该学期工作计划,汇报人员、机构变动情况。学期结束前,各学生社团需将本学期活动情况向院团委作书面汇报。
8、社团名称必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及阿伯数字组成的名称及其它不宜使用的名称。
9、社团可聘请若干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深或在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社团活动的专家、学者或教师,担任指导教师、顾问或名誉社长(或会长),但必须事先征得院团委同意。
10、社团在征得院团委同意后,可自备各种形状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以便开展工作,但不得刻制任何公章。
社团活动
1、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等必须署名,任何社团不得盗用指导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2、社团在举办各种活动之前,须向院团委提交申请报告,经初步审核同意后提交一份活动经费预算报告,全部活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社团活动。否则不予承认,活动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承担。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必须向院团委进行口头总结汇报,并提交书面总结汇报材料。学生在搞好业务学习和不影响全院集体活动的前提下,提倡利用课余时间经常开展活动。一个学期内无任何活动的学生社团,视为自动解散,其负责人有义务承担善后责任。
3、两个以上(含两个)社团联合举办活动,必须事先向院团委提交社团联合活动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着手进行准备工作。在准备工作完成后,由主办活动的社团负责人把联合活动方案提交院团委审批准后,方可活动。
4、社团举办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的联合活动,须事先征得院团委同意后并上报合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及活动方案,由院团委报上级领导或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
5、社团举办讲座、报告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社团邀请社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须在三天前向院团委提出申请。申请时要说明被邀请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讲座或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主要负责人等,必要时应出示被邀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
(2)院团委审核同意后,社团负责人持证明(院团委盖章、审批人签名)到学院有关部门借用活动场所。
(3)讲座、报告会的秩序由社团负责维持,讲座报告会的内容与申请不符合者,一切后果由该社团及组织者负责。
(4)讲座、报告会结束后,由组织者向院团委作口头汇报,并提交书面总结汇报材料。
(5)任何个人和未经批准的组织均不得以社团名义自行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报告等。
6、社团举办各类培训班、学习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经院团委批准后,可以在其活动范围内,面向校内师生员工举办培训班、学习班。办班要以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宗旨。必须对师生员工负责,收费标准必须符合学院有关规定,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以收回成本为确定收费的标准。学费统一交财务处,举办方以申请方式列支。
(2)办班的社团需在两周前向院团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经费预算报告,申请时要提交办班的内容、人数、讲授方式、次数、教师和教材情况、收费办法、招生方式等,经批准后可张贴海报招生。
(3)办班社团组织者应负责办班秩序的维护及其它有关事宜。
7、社团举办群体性集会和活动(含各类沙龙、小型研讨会等),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社团在学院举行群众性集会和活动,须在五天前向院团委提出申请,有教工参加的集会须经院团委向团委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2)申请时须说明集会和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3)社团和活动的组织者要对集会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8、社团张贴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向院团委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张贴在校内指定的布告栏上,不得在建筑物的门、墙和树木及电线杆上张贴。
(2)张贴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须署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
(3)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种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和不文明图画、标志。
(4)一次发现社团不按张贴规定进行张贴的,给予警告处分;两次发现,严重警告处分;三次发现,将更换社团负责人并失去学期末参评优秀社团资格;四次发现将队该社团作解散处理。
9、社团出版刊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院团委对社团刊物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2)社团出版刊物,应先向院团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经费预算报告,申请时应申报刊物的名称、宗旨、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费来源、发行范围及方式。
(3)经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开始征稿筹集经费等有关出版刊物的准备工作。征稿结束后社团须提交刊物的全部原稿报院团委审批,经审查批准后,由院团委发给准印证,社团方可在指定的范围内打印、制作。
(4)社团刊物所登文章由作者或编者自负责任。
(5)社团刊物只限于校内宣传和交流,需与校外单位和个人交流的须经院团委同意。
(6)凡经登记批准出版刊物,每期都必须送五份交院团委存档。
(7)社团刊物需要公开发行的,须经院团委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社团财务
社团活动确需经费的,原则上自行筹集。如需向社员收费,须向院团委递交收费申请书,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收取,收费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元/学年。院团委对社团举办的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酌情给予支持。
社团举办活动可以寻求学院有关部门的经费支持。在报经院团委批准后,也可以接受社会赞助。
社团自成立之即须建立经费收支明细帐目,帐目须确定两人共同管理,以备院团委审查。
社团财产为社团集体所有,社团负责人或其它成员不得随意处理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院团委负责处理。
社团的管理
院团委为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每周召集社团负责人签到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各社团负责人须按时参加,对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者,院团委有权进行批评,两次,院团委将暂停其活动一周,三次将责成该社团更换负责人,并失去学期末参评优秀社团资格。
社团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到院团委履行学期注册手续,并同时提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和上学期工作总结。
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或变更其它社会登记事项(名称、宗旨等),必须到院团委履行变更登记手续。社团成员每学期变动状况须上报院团委备案。
社团活动的责任由社团自行承担。社团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在活动过程中有错误或重大失误的,其个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社团负责人或其主要成员以社团名义进行的活动视为社团活动。
每学期末,院团委根据各社团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社团,给予奖励。奖励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或奖金等。
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社团负责人或社团主要成员,院团委定期予以奖励,并向所在系予以推荐,授予优秀社团干部奖。
院团委对违反规定的社团,有权予以批评教育。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院团委可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1、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2、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相违背。
3、不接受学院各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指导。
4、财务出现较大差错和混乱。
5、骨干成员有严重违反院纪国法的行为。
6、成员盗用社团名义活动。
7、出现其它应予停止活动、进行整顿的情形。
社团严重违反规定,对该社团负责人及其它负有责任的成员,由院团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对有严重错误者,由团委报请学生处予以校纪处分。
因在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院团委同意,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
社团解散
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院团委备案。
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院团委可以将其解散: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规校纪、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背离社团活动宗旨,影响恶劣。
3、成员人数不足十人。
4、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
5、盗用指导单位或其它组织名义,引起严重后果的。
6、停止活动予以整顿的。
7、社团出现其它应予解散的情形。
附 则
本条例适用于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院内一切学生社团。
凡以前规定和本条例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院团委,本条例的有关细则,由院团委另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问题由院团委负责。
社团社长职责
每一个社团都需要有一个领导人,而这个领导人就是担负社员众望的社长。身为社长是一份光荣,与此同时与一份权力、一份光荣所对应的便是职责和义务,社团社长职责如下: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学期初指定内容详实的社团学期活动计划。并且对每次活动的内容有一个安排和事先的准备。
3、负责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活动的内容必须与社团活动有关,内容新颖,符合社团的本质、让社员从活动中获取知识、积累经验。
4、负责学期初招募新社员、并做好社员名单、联系方式的统计等。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6、可以根据社团规章制度吸收和处分会员。
7、对于社员所提出的问题不可敷衍了事,应具体落实到细节。
8、多开展与学校内、外社团的互动性活动、以及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即时制定计划,起好领导的作用。
9、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10、能积极参与学校重大活动中的展示活动。
11、社长应经常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沟通,并及时将同学的需要予以反馈。
12、在社员中,有一定的人缘和威信。
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是由学院批准成立的,协助院团委管理学生社团的学生组织。在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对全院学生社团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管理社团相关事务(如社团纳新、社团注册、社团财务、社团活动的审批等)、为社团提供必要服务(包括帮助社团组织机构建设、帮助维持社团之间的联系等)、建立并维护学生社团与学校管理层之间的联系、组织全院性社团活动等。
社团联合会设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部、组宣部、外联部、传媒部、监察部五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另设临时工作小组。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主席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社团联合会内部工作,传达学院及院团委工作指示和任务,协调社团与社团,社团与社团联合会及其他部门的关系。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定期向院团委汇报学生社团工作情况。
1、领导社团联合会常设机构完成学生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负责定期召开学社团工作联合会、社团联例会和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代表院社团联向团委经常性汇报工作,对院团委负责。
2、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社联全局工作的决策;及时传达落实院团委的工作布置,确保院社团联对各项决议的正确执行。
3、代表社团联合会对外开展工作。积极加强与其他高校社团管理机构的工作交流与合作,负责与各学院社团联的工作沟通,对学院社团联的工作提供建议和指导。
4、抓好社团联自身建设,抓好学生社团负责人队伍建设,发挥集体作用,群策群力,努力提高我院学生社团的整体水平。
5、负责监督社团联各项临时规章制度的起草与实施,与时俱进,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与更新工作。
6、每学期初,在社团联会议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社团联学期工作计划,并领导社团联合会常设机构人员落实、实施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
7、每学期末,在社团联会议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作好院社团联本学期工作总结,并提出下学期工作的初步设想。
8、负责召开年度学生社团工作汇报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并统筹、调查、指导各部门工作;听取各社团工作汇报,指导和帮助各社团开展工作和活动;向大会作年度社团工作报告。
9、负责做好学生社团各项先进以及各项个人先进的考核,推荐,评比工作,做好各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整顿注销和年检工作。
10、负责做好社团联班子的交接工作,卸任前做好任职期间的工作和经验总结,并向社团联合会、社团联例会作述职报告。
11、做好社联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帮助提高广大学生干部的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增强社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名社团联合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
12、对学生社团有监督权,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对违反校纪校规或有损学生社团整体利益的社团或社团活动予以制止、调查等,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院团委讨论予以处理,交院团委讨论予以撤换。
13、紧密联系院社联、各系社联并互相配合工作。
14、其他由社团联合会主席执行的职权。
(二)、副主席工作职责
监督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审批社团大型活动申请及活动总结,代表主席和各部门出席各社团活动及会议,审批新社团成员申请。协助主席,分管社联有关职能部门及附属机构。
(三)、主管内部事务副主席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处理社团联的内部各项日常工作事务。
2、监督社团联各项材料整理与文档归类。
3、负责各部工作情况与人员动态的调研工作,监督做好相关信息反馈的落实。
4、监督学生社团经费、财产管理的具体实施。
5、在院团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社团联成员的招聘、录用、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社团联内部的各项交流活动,监督各项培训工作的开展。
7、负责监督各学生社团负责人的交接工作。
8、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登记、日常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9、直接管理监督所分管学生社团及其思想工作的贯彻与落实。
10、分管下属部门的工作,并收集各部门的计划。
11、协助主席加强社联与社团工作的沟通与交流,并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指导。
12、主席不在或受主席委托时,代表主席行使各项主席职责。
(四)、主管学生社团活动副主席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做好学生社团活动的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社团日常活动的审批与总结工作。
3、负责学生社团的审批与相关监督工作。
4、监督相关部门深入参与并了解社团活动的工作。
5、负责协调社团由于活动开展所造成的各类矛盾与冲突。
6、负责社团活动材料的归档工作,监督做好相关信息反馈的落实。
7、负责组织每学年初的学生社团纳新工作。
8、负责做好每学期学生社团系列活动的计划制定、活动布置及总结工作。
9、负责筹备每年年末的学生组织联谊与宣传工作。
10、主席不在时协调行使主席职权,在团委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
(五)、各部部长工作职责
1、各部部长主持本部的全面工作,完成学院、团委以及社联交给的工作任务,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部长不在时主持全面工作,完成部长交给的工作任务,并具体做好分管的工作。
2、各部长有权召集本部门成员开会,部署工作计划。
3、部长有权向主管副主席或主席提名同学成为其部成员,以充实其工作岗位。
4、各部部长必须定期(每1周)向主管副主席汇报本部门工作情况,按主管副主席的计划方案具体去执行本部门工作。
5、各部部长必须协同其他部门的工作,统一行动,不得各行一套,要做到“分工不分家”。
6、部长要安排本部门的工作计划表,并按照计划表进行工作。
7、凡本部成员请假者,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先由主席团签字,再由主管部长签名,最后交于秘书部考勤存档。
(六)、秘书部
负责社团联文字工作,包括做好会议记录,协助各部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拟定会议通知、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协助主席及副主席进行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对社团联合会的内部资料,及各社团的相关资料进行备案与管理。
2、协助主席及副主席进行内部各项制度起草,制定与实施,具体起草各类文件。
3、协助主席,副主席进行社团联合会及各个社团纳新工作的准备及策划、依据各社团上交的活动总结和平时的活动检查,对其作出相应的评定与奖惩。
4、作好每次会议的会前通知,会前签到工作,会议记录及会议备案;负责系社团联合会的工作简报、会议通知、会议记录、考勤工作、活动通讯、活动剪影的编辑、审核、整理以及存档。
5、每学期初负责收集各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并汇总制表。
6、负责协助社团联主席审批各社团大型或重点活动的方案。
7、负责指导做好新成立社团的申请,填表工作。
8、指导各社团做好每学年初社团注册,社团成员登记、指导各社团做好活动记录。
9、负责每学期末收集社团联各部门及各社团的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做好全院学生社团的总结。
10、负责社联各部门的经费的报销事务、收支管理和公物管理。
11、负责协调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工作以及和社团文化活动。
12、负责社团联办公室和活动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领导交接的有关事宜。
(七)、组宣部
全面负责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和宣传活动。
1、根据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安排,做好相关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
2、应学生社团需要,协助、监督做好相关学生社团活动组织宣传工作。
3、负责规范管理学生社团活动组织宣传,及时做好违规对外宣传的制止和纠正工作。
4、负责协助学校规范管理学生社团在校宣传栏张贴的海报、通知及宣传板报等。
5、负责密切关注各学生社团的活动,做好活动照片的拍摄与相关报道的组织和撰写。
6、负责与校报、校广播站的联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交流与合作。
7、负责做好与兄弟院校学生社团的宣传交流。
8、充分利用校内外媒体的影响,用时、客观、多渠道、全方位、高起点地宣传社团的工作。
9、协助网络部负责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网页更新与维护。
(八)、外联部
1、做好社团联对外联系工作,扩大横向交流,增强学生社团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2、协助各学生社团与校内各学院、各部门的联系工作,各学生社团同校外企事业单位的联谊工作,争取学生社团更多的内助外援。
3、负责做好社团联合会内部人员培训及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工作。
4、负责社联、各社团及社团成员的意见收集工作并及时反映给主席团,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5、负责督促各社团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并及时了解各社团的工作进度及工作效果。
6、负责社联的资金筹集工作,并与社会各单位、企业或集体做好合作关系。如拉赞助等。
7、及时了解各社团成员的要求、建议和意见,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适时组织各社团进行经验交流活动,调节社团矛盾。
8、对外宣传学生社团工作和学生社团活动,负责对外张贴、悬挂、发放的各类海报、通知、横幅、广告传单。
(九)、传媒部
媒体部由摄影组、文编组以及公关组三个部分组成。同时,媒体部内设有主持人团队,支持社联以及社团的活动。社联媒体部是社联以及社团进行自身宣传的渠道,负责记录报道社联社团的各大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十)、文编组
1、采访报道社联社团的各大活动,负责更新社团网站。
2、与社团建立社团通讯员制度,合作挖掘素材,制作专题报道。
3、主要负责制作电子期刊。
(十一)、摄影组
1、对日常社联社团大型活动进行图片和影像的报道,制作视频资料。
2、为社联社团提供视频技术支持。
3/负责日常专题的制作。
(十二)、公关组
1、负责与社联各部门以及社团建立日常沟通与联络,为部门专题制作寻求更多资源。
2、收集社团素材。
3、为社联、社团活动提供主持人。
4、大型活动前向学校公报和提供消息。
(十三)、监察部
监察部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对学生社团负责人及社联内部评优的工作,评优的过程由监察部操作,最后由社团联合会审批。
(十四)、活动开展方面
1、评估标准:总体要求:社团能够按时递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2分。
2、社团举办的活动每次加2分;跨校或跨区的活动每次加4分。
3、社团在大型活动中能够递交计划和总结加2分。
4、社团活动深受会员喜欢,多数会员对社团工作满意,无意见投诉加2分。
5、社团活动有特色,具有创新意义,大部分会员都能够参加加2分。
6、社团活动无违反校规校级的行为加3分;如有违反校规校纪扣2分。
(十五)、宣传工作方面
1、宣传所有的海报,传单等对外张贴,若有乱贴者一次扣2分。
2、每次活动能动用海报,传单,宣传板进行宣传,一次加2分。
3、在宣传方面出现不符合规格的宣传内容(如纯商业广告)扣3分。
(十六)、财务制度方面
1、各社团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社团联合会的会员收费标准收缴会员并能按时上缴到社团联合会进行统一管理加3分。
2、各社团会员费及拉赞助所得费用必须全部用于社团的建设和发展活动加2分。
3、社团接受馈赠和赞助所得必须如实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并全部用于社团的建设和发展加2分。
4、各学生社团能够建立清晰明了的财务报表,按时上缴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并主动配合其检查加3分。
5、如发现虚报假账及不合理的使用会员费用的情况一次扣五分。
6、如在新学年按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缴纳会费10%的风险金(该社团学年无重大违纪,年终时全额退还给该社团)加5分。
(十七)、与社联配合程度方面
1、各学生社团负责任能按时出席学生社团联合会召开的例会或临时会议的加4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三次缺席则找社长谈话,若再次缺席者撤销消其会长职务。
2、凡能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条例,能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的社团,视情况加5-10分。
3、出现社团不配合社联工作,故意破坏影响学生社团联合会名誉等行为,视情节严重扣5-10分。
(十八)、卫生安排情况的落实
1、各社团办公室走道的打扫情况。
2、社团办公室卫生打扫情况。
3、会议室,流动排练房及其他公用房间的卫生打扫情况。
(十九)、对社联内部监察条例
1、各部门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各部门的例会记录,定时递交到办公部。
2、社联召开的例会或临时会议,需出席者必须按时到场,部无故缺席,部迟到早退。三次例会不到给予警告处分。若再次缺席者撤销其所在职务。
3、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下午值班情况的考核。
(二十)、临时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社团联合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社团联合会例会决定,可以成立临时工作小组,如:纳新工作小组、社团考评组委会等。临时工作小组的职责和解散时间有社团联合会例会决定。
(二十一)、干事工作职责
1、热衷于我们的社团联、社团工作,愿意为大家服务,有责任心,上进心的同学。
2、具有一定特长,爱好广泛,活泼开朗的同学,有较强的交际能力。
(1) 思想品德素质良好。
(2) 学习成绩良好。
(3) 有一定的组织和工作能力。
社团联合会各部门根据“分工不分家”的原则,“服务社团,满意社员,打造精品社团”的宗旨,积极加强交流合作,互相帮助。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应及时完成学院、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优秀学生社团”评比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鼓励学生团体的发展,激励先进,根据《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之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每学期末,由我院社团联合会根据本办法之规定,对各学生团体进行评分,并公布全校。同一年两学期得分相加,得出年度积分,年度积分为该学年评优依据。
(一)、学生社团须符合以下要求,方可参加年度评选
1、遵循和贯彻学院教育教学方针和理念,为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素质教育工作,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2、服从社团联合会和学院团委的指导,遵守《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社团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活动开展正常有序,构思新颖独特,富于特色,参与面广,影响范围大。
3、组织机构完善合理,有相对固定的指导老师进行指导,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例会,积极组织开展社团活动,并有详细活动记录。
4、社团档案完整,包括章程、会议记录、干部和会员档案、历届、历次活动资料等管理保存良好,并在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
5、违反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之规定的,被给予处分的社团,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6、在参加校内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社团优先考虑。
(二)、评分方案
评审人员:由我院团委老师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学生团体进行评分。社团联合会常委会(由上一年度“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担任)将对评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分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审程序
1、每学期末凡符合优秀社团评选要求的学生社团都可参加评选,参评社团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及评优参审材料按规定时间交由社团联合会进行审核。
2、评审小组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社团联合会秘书处的社团登记注册情况,以及社团联合会监察部对社团活动的记录打分情况,围绕社团组织管理、活动数量、活动质量以及对校园文化推动作用等方面对社团参审材料进行审核评分。
3、评审小组按以下评分细则结合平时实际表现给每项进行打分:完全符合且表现优异得100%分数,基本符合且表现良好得80%分数,某些符合但基本合格得50%分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四)、评审小组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1、学生团体内部建设和组织纪律 (45分)。
(1)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人员分工明确(5分)。
(2)服从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及领导,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按时参加各项会议,并按要求及时传达和执行(10分)。
(3)按时到社团联进行学期注册、递交学期工作总结(10分)。
(4)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或指导老师,成员相对稳定(5分)。
(5)账务清楚,经费收支明晰,有据可查(5分)。
(6)学生社团的组织结构、人员变动、招新换届情况能及时到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10分)。
2、学生团体活动(35分)。
(1)积极组织社团活动,有定期的社团活动和特色活动(5分)。
(2)活动内容和形式健康、有创意并能反映本团体特色(5分)。
(3)能独立开展或参与校内大型活动且主题突出,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影响较大(10分)。
(4)活动前向社团联提交活动策划,活动过程有社团联监察部监督记录,活动后及时提交活动总结(10分)。
(5)积极主动的配合社团联和其他社团共同开展活动(5分)。
3、其他方面(20分):
(1)合法借用学校活动场地,按规定爱护学校公物,用完后做好清洁(5分)。
(2)按规定进行社团宣传,无乱张贴、乱派发现象(5分)。
(3)社团会员学习勤奋、积极进取,遵守校规校纪(5分)。
(4)积极配合社联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分配任务(5分) 。
4、加分情况(直接记入总分,但总分不超过100分):
(1)以社团名义参加校、内外大型赛事并获得名次(10分)。
(2)以社团名义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大型赛事,并获得较好名次(20分)。
(3)以社团名义组织大型活动,被校内外刊物报导 (10分)。
(4)经学院批准出版社团刊物 (10分)。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办法
(一)、参加评选要求
1、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学校发展整体利益,遵守并贯彻学院发展理念,接受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组织指导。
2、坚持为广大学生服务的宗旨,乐于奉献、严于律己、作风民主,勤奋学习、工作认真负责,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担任社团或部门负责人时间一般在一学期以上,富有创新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其所在社团在校内有较大影响力。
(二)、学生社团负责人考核办法
社团联合会每学年按本规定内容对各社团主要干部进行考核,按实际情况从各项内容中选最符合的一项,由各项内容的总分相加得到最后成绩:
(三)、工作态度 ( 5分)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为人谦虚好学、有礼貌 (3~5分) 。
2、工作比较积极、比较认真负责,为人较谦虚好学(0~2分) 。
(四)、表达能力 ( 5分)
1、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很强,社团上交的各种策划、总结等文件格式规范、表达清晰、内容真实合理( 3~5分 ) 。
2、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社团上交的各种策划、总结等文件格式较规范、表达较清晰、错别字较少 ( 0~2分) 。
(五)、组织观念 ( 10 分)
1、积极遵守社团管理规范,主动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工作( 6~10分)。
2、遵守社团管理规范,比较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工作( 0~5分)。
(六)、工作成绩 (20分)
1、所在社团在年度考核中荣获“优秀社团”(16~20 分) 。
2、所在社团在年度考核中成绩良好(6~15分 ) 。
3、所在社团在年度考核中成绩合格(1~5分) 。
4、所在社团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不合格( 0分) 。
(七)、内部建设 (20分)
1、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健全的干部培养办法、干部考核和选拔制度 ,组织机构和人员精简并搭配合理,有会员大会和骨干例会制度并得到实施 (16~20分 ) 。
2、有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有比较健全的干部培养办法、干部考核和选拔制度 ,组织机构和人员搭配比较合理,有会员大会和骨干例会制度并得到实施( 6~15分)。
3、有规章制度但不健全,没有干部培养办法、干部考核和选拔制度 ,组织机构和人员搭配不合理,没有会员大会和骨干例会制度(1~5分 )。
(八)、例会出勤 (10 分)
1、按时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例会及活动,及时布置和传达社团联合会的各项通知和要求( 6~10分) 。
2、有时不能按时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例会及活动,对布置和传达社团联合会的各项通知和要求时不积极不及时(1~5分) 。
(九)、财务管理 (10 分)
1、本社团帐目管理规范、清楚 (6~10分) 。
2、本社团帐目管理较规范、较清楚(0~5分) 。
(十)、培训成绩 (10 分)
1、学期培训成绩优秀(8~10分) 。
2、学期培训成绩良好(5~7分) 。
3、学期培训成绩较差(0~4分) 。
(十一)、社团荣誉 ( 10 分)
作为负责人组织的社团活动取得重要赛事的奖项和名次酌情加分(5~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