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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2012-05-03 14:34:03 来源:河北外国语学院育德学院 浏览:1099

1、严禁私接电源。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违章电器烧水、做饭,以防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2、爱护消防器材,对配备的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严禁使用或挪为它用。

3、加强火源的管理,严禁使用各种油炉,酒精炉在宿舍内烧水、做饭,点燃蜡烛看书时,附近不要放置可燃物品。

4、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带进宿舍内存放,以免发生危险。

5、学生宿舍和教工集体宿舍,不准留客住宿。来客应住招待所。

6、在宿舍内不准打架斗殴和酗酒滋事,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活动。

7、存折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8、上课时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离人落锁,钥匙不准转借他人使用。

9、不准在宿舍内播放黄色录音、录像、传看黄色书刊和收听敌台广播。

10、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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