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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不能有“小偷”心理


2012-07-25 15:46:08 来源:河北外国语学院育德学院 浏览:771

团委:刘丽亚

在全体会上院长说:“自己做人、做事不能滥竽充数,一定要正视自己的能力”。这就是要告诉我们,在工作中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有的人觉得自己很聪明,工作中偷个懒、玩个手机、上个QQ,在工作期间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反正领导不知道也没有发现,可能从表面上看自己得逞了,得到一些好处。但是你这种侥幸心理会使你的胆量越来越大,你的瘾也会越来越大,久而久之就会养成习惯,终究会在你因为偷懒得意之时,你的行为被领导或者同事发现,到那时领导会怎么看你?同事怎么看你?领导今后还怎么能信任你?可能你觉得自己办事巧妙、天衣无缝;可能你觉得自己后台硬、靠山牢固;可能……不管你有多少个可能,有句俗话说的好贪小便宜吃大亏。你最终的结局只能是:东窗事发、身陷囹圄。作为一个“工门”中人,金钱、美色不能贪,单位的时间同样也不能贪。这些细节并不是小题大做,而反映出来的是一个人的职业道德。

在工作中存在“小偷”心理的人,一般来说是消极对待工作的人。一个人如果一旦有了这样的情绪,工作质量自然会降低,不努力工作,又出不来成绩,更得不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得不到领导的重视,等到提职加薪时也不会有你。并且干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提心吊胆,反而让焦虑和自责湮没了自己的工作热情,形成恶性循环,结果导致工作没有成效,自己没有了尊严。所以我们要用心去做每一件事。争取在工作中,把别人做到合格的事情做到优秀,把别人做到优秀的事情做到卓越。

放弃“小偷”心理,结果证明责任。存在“小偷”心理的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记得陈书记曾经说过:“一个人的结局是用行动书写的结果”。对工作不负责任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对学院的不负责任、对所有“河外人”的不负责任。在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就像是金属“镀金”了一样,表面上看着很风光,但是经过风吹日晒就会原形毕露。所以一个人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要用真实的、负责任的态度去对待。也只有当我们对工作充满责任时,才能从中学到很多知识,积累很多经验。

克服工作中的“小偷”心理的最好方法就是直面这种情绪。实际上,有这种情绪也是正常的,不必过多焦虑,正确看待自己的不完美,正视它,努力去改善就可以了。工作是快乐的,让我们珍惜今天所拥有的工作权利,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在工作中要踏踏实实的做好每项工作,不仅要做要求做的,更要做需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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